重点摘要
该立法将修订所得税法和支出税法,旨在正式将加密货币市场纳入该国资本市场框架,同时加强对该行业的财政监管。
根据拟议框架,受土耳其资本市场法监管的加密货币平台将被要求每季度对投资者的已实现利润预扣 10% 的税款。
无论投资者是个人还是法人实体,也无论居住身份如何,该义务均适用。征收和缴纳税款的责任将转移到平台本身,有效地将其定位为税务中介。当局旨在提高合规性并减少数字资产交易所得收入漏报的可能性。
除了基于利润的征税外,加密货币服务提供商还需对每笔加密资产交易的销售价值或市场价格缴纳 0.03% 的税款。
与收益预扣税不同,这种基于交易的征税无论交易是否产生利润都适用。该结构引入了双层税收模式——一个针对净收益,另一个针对交易量。
草案法案赋予加密货币经纪商和中介机构维护可用于税务审计记录的责任。如果用户提供的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税务机关将保留直接向他们追讨未偿债务的权利。
该立法还明确了"加密资产"、"加密钱包"和"平台"等定义将与资本市场法下建立的定义保持一致,确保金融和税收法规之间的一致性。
土耳其总统将被授权将预扣税率从 10% 降至 0% 或提高至 20%,具体取决于代币分类、持有期限、发行人特征或钱包类型等因素。
根据该提案,受交易税约束的加密资产交付将免征增值税(VAT)。
该草案法律还包括更广泛的财政改革,包括从 2027 年开始取消基金会经营的大学医院的某些企业税豁免。
如果获得批准,新的加密货币税收制度将在正式公布后两个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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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推动在资本市场框架下对加密货币利润征税 一文首次出现在 Coindo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