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报税者——无论是专业人士还是自己报税的人——都面临着为健康状况发生变化的家庭成员申报的挑战。除了配偶金额外,还有加拿大护理者金额可供申请。这是一项复杂的申报,需要在T1报税表的附表5中填写。以下是一些细节要点。
让我们从为配偶、同居伴侣或18岁以下或以上的合资格受养人申报开始。
配偶是指纳税人合法结婚的对象,或与纳税人同居至少连续12个月的同居配偶或伴侣, 或在该年度任何时间共同育有子女的伴侣。在分居或离婚的情况下,可能可以为每个家庭的一名子女申报合资格受养人金额。
如果您为配偶或合资格受养人申报,可能可以申请加拿大护理者金额。但此金额不能与其他纳税人分摊,也不能为只是探访纳税人的人申请。在2025年,加拿大护理者金额的申报额为 $8,624, 如果受养人的收入在 $8,624至$28,798之间,则必须减少。
此外,您可以为配偶金额或合资格受养人金额申报额外$2,687。但如果您没有根据这两项条款为受养人申报怎么办?换句话说,受养人没有被申报为"等同配偶"金额。
截止日期、税务贴士等
报税者经常感到困惑的一个领域是申报加拿大护理者金额的标准,以及可能在报税表其他地方额外申报残障金额(也称为残障税收抵免或DTC)。附表5的说明今年已经改进,以澄清CRA对这些目的的立场:
体弱一词通常指身体虚弱,通常由于年龄或疾病造成。CRA指出,这"意味着在相当长但不一定无限期的时间内依赖他人"。
在这种情况下,严格来说不需要特定的文件,尽管加拿大税务局(CRA)可能要求医疗执业者的签名声明,以核实损伤的开始时间和预期持续时间。
对于未成年子女,CRA可能要求医疗证明。在对纳税人的指引中,该机构指出医疗声明"应显示该子女在照顾个人需求和护理方面比同龄其他儿童需要明显更多的协助。由于精神或身体上的体弱,对他人的依赖预计将持续很长且持续的不确定时期"。
简而言之,存在重大灰色地带,申报的评估是逐案进行的。然而,申报残障税收抵免的关键区别在于,该状况是严重的、持续的(从税务年度开始至少持续12个月),并且明显限制日常生活活动。
疾病和丧失能力还会产生其他复杂情况,包括在涉及护理费用或疗养院费用时如何申报医疗费用,或改造住宅以使其更易于进出。在需要搬到更易进出的住宅的情况下,也存在税务规划机会。
这些疾病或丧失能力的情况是潜在节税的触发因素。成功的秘诀?花时间了解家庭生命周期变化时的税务后果,并注意报税后可能发生税务审计时的文件要求。如果发生后者,请不要惊慌。当家庭开始出现丧失能力的申报时,这并不罕见,如果您需要,税务专家将能够提供帮助。
《如何因体弱申报加拿大护理者金额》一文首次发表于MoneySens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