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政治獻金法修法草案歷經行政院 13 次審查,監察院明確表態:加密貨幣與直播抖內,原則上朝禁止方向走。 (前情提要:臺灣加密專法本會期送立院,彭金隆:六個月內訂正式指引、開放境外交易所兩條落地管道) (背景補充:臺灣行政院發布《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全解讀!新增穩定幣相關條文、詐欺操縱最重關 10 年) 臺灣九合一選舉在即,加密貨幣與直播「抖內」能不能算政治獻金、能不能合法收受?答案目前幾乎已經底定:「禁止」。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監察院廉政委員會召集人趙永清與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處長陳美延,於今(21)日召開記者會,提醒各參選人務必留意政治獻金相關規定,稍有不慎即面臨行政裁罰,嚴重者將被移送地檢署偵辦。 13 次審查、方向明確:禁止 陳美延在記者會上指出,政治獻金法的主管機關雖是內政部,但監察院也多次參與修法討論。行政院針對修法草案已進行 13 次審查,「對於抖內、加密貨幣是否納入政治獻金的意見都有充分討論,原則上是朝向禁止的方向修法。」 這意味著,若修法完成,候選人未來收受比特幣、以太幣等加密貨幣捐款,或是在直播平台上接受觀眾打賞(抖內),都可能構成違法。 黃國昌抖內風波點燃爭議 此次修法討論的導火線,部分也源自今年 2 月的一起政治風波。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在卸任立委後短短兩天內,收到近 30 萬元的直播抖內,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也讓「抖內算不算政治獻金」的問題正式浮上檯面。 內政部長劉世芳當時表示,透過網路直播進行的抖內難以稽核、不符合現行合法政治獻金的收受管道,等同宣告這類行為具有高度法律風險。監察院此次記者會,等於為這場爭議再添一把確定性。 趙永清也在會中提醒,現行規定下,常見的違規樣態包括:未經監察院許可擅自設立政治獻金專戶、超過捐贈限額、接受陸港外資金捐贈、接受累積虧損公司捐贈,以及以他人名義捐贈等,捐贈者與收受者均須注意。 相關報導 臺灣行政院發布《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全解讀!新增穩定幣相關條文、詐欺操縱最重關 10 年 臺灣加密專法本會期送立院,彭金隆:六個月內訂正式指引、開放境外交易所兩條落地管道 臺灣 VASP 公會更名為「虛擬資產服務商業同業公會」,設三大委員會強化「上下架審查與反詐」〈台灣政治獻金禁收加密貨幣!監察院:修法方向明確、網友抖內也一併封殺〉這篇文章最早發佈於動區BlockTempo《動區動趨-最具影響力的區塊鏈新聞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