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亞計劃擴大對數位支付和軟體服務的徵稅範圍,將Visa、Mastercard和Microsoft等企業進一步納入其稅收網絡,以尋求新的財政來源。
這項提案載於擬議中的《2026年財政法案》,將《所得稅法》中「權利金」的定義擴大,涵蓋支付卡方案、數位平台及支撐肯亞銀行業與新創生態系統的軟體相關服務。

此舉可能提高非洲最大數位經濟體之一的跨境科技服務成本,對高度依賴境外雲端基礎設施、支付通道及企業軟體的銀行、金融科技公司和新創企業造成影響。
關鍵在於肯亞能在多大程度上推進數位稅收,同時不拖累該國多年來積極推動的科技業發展——這個產業一直被視為區域創新與投資的引擎。
根據該法案,權利金將涵蓋與「專有數位平台、支付平台、支付網絡、支付卡方案、支付處理系統、交換系統、清算系統或結算系統」相關的款項。
擬議修正案亦將權利金支付範圍擴大至軟體相關費用,「無論以授權、開發、培訓、維護或支援費用的形式收取」。
依據現行《所得稅法》,權利金支付主要與著作權、專利、商標、軟體及工業或科學設備的使用相關。擬議修正案將定義擴大至支撐數位商業的基礎設施,可能使更多款項須繳納預扣稅,並增加肯亞企業向海外科技供應商付款時的合規義務。
透過Visa和Mastercard網絡經營刷卡業務的銀行,可能在處理費和結算費方面面臨更嚴格的稅務審查。使用Microsoft、Oracle或Amazon Web Services(AWS)軟體的新創企業和一般企業,若供應商將額外稅務負擔轉嫁出去,也可能面臨更高的成本。
這項提案是肯亞在近年對數位服務、網路創作者及虛擬資產供應商徵稅後,持續擴大數位經濟稅收的整體策略之一。
此舉也可能引發與跨國企業之間的爭議,焦點在於某些平台費用和處理費是否符合肯亞與其他國家簽訂的雙重課稅協定中對權利金的定義。
肯亞國會已就該法案啟動公眾參與程序,為可能影響消費者、企業、投資者及肯亞數位經濟的稅收提案展開辯論,同時社會反彈聲浪也持續升溫。


